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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文《关于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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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从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重要意义、科技创新、注册备案、配制、调剂使用、医保、监督管理等七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

《意见》提到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一般具有临床疗效确切、使用方便等优势,能弥补市场销售产品药物的不足,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利于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促进中药新药研发。

 在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方面,《意见》要求,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申报、鼓励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支持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有条件豁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安全性研究、简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恢复注册或备案程序。对于临床价值明显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孵化器”作用,积极推动向中药新药转化。

 中药制剂是中医药临床应用的主要形式和手段,随着中医药科技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和应用,中药制剂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其中包括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常见的化学药物由于其一般具有明显的毒副作用 , 会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天然药物或者绿色药物来治疗疾病或者预防保健,这其中就包含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而且在当下的全球疫情环境中,中药制剂发挥着它巨大的作用,因此在未来,中西医并重发展将成为未来医药发展的主题,中药制剂也将发挥其传承创新中药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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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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