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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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凭借灵活的治疗手段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医药领域占据了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资源,相比需要通过逐一筛选合成的西药药物,中药的研发周期短,投入少,相对的风险较低,是中药产业成为近年来重点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我国医药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响应国家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号召,云南省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等措施,抓住未来五年中医药发展的关键时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8号),坚持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促进中药产业发展。优化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管理。加快推进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建立 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国家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支持以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制定完善傣、彝、藏等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的备案技术指南;提升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到2025年,力争注册审批5个中药医疗机构制剂新品种,完成25个制剂品种传统工艺备案。
《通知》提出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建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特点的财政补助办法;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鼓励各地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投入,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加强融资渠道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
《通知》提出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人才培养经费的地方、机构分担机制。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鉴定类高水平学科;
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布局建设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加快省民族医医院建设,推进州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行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打造“示范中医馆”。
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建设工程。围绕中医传统优势领域,培育打造中医重点专科群。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工程。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加强中医药救治重大传染病研究,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新药和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力度。
实施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依托高水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及中药创新企业,加大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研发。

《通知》原文链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_最新文件_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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